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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转让?

来源:
阅读人数: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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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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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辉腾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A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可以转让的。


首先,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比较简单。开发商、买受人、受让人协商一致后,解除买受人与开发商原先签订的预售合同,再由新的受让人与开发商另签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即可,无须经过房屋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履行预售商品房转让程序。


如果预售合同已经在房屋主管部门进行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需要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办理:

1、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允许预售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预售转让的不得转让。这个要求需要查阅当地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

2、商品房预售合同合法有效。

3、预售房屋尚未实际交付。

4、预购人履行了预购合同约定的义务。预购人没有履行预购合同的义务时,预购人无权转让该预售房屋。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中,债务转让应当征得预售人的同意; 如果预购人擅自转让,预售人享有合同解除权,并可以要求预购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同时,我国法律严禁买空卖空、倒卖合同的行为,不允许利用预售合同转让做变相期货交易。

5、签订商品房预售转让合同。无需签订新的预售合同。




法律依据: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深圳经济特区商品住宅外销管理办法》规定:预售的外销商品住宅,未取得房地产证之前,不得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民1996(2)号文件第28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的,商品房预售转让合同,一般也应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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