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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是否被APP软件违规处理?点进来了解相关知识~

来源:
阅读人数: 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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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个人信息是否被APP软件违规处理吗?


阅读这篇文章,您将了解什么是个人信息、何谓“处理”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的四个原则,继续往下看吧~

01

什么是个人信息

1.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通信记录和内容、账号密码、财产信息、征信信息、行踪轨迹、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

2. 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02

何谓“处理”个人信息?

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个人信息生命周期全部环节。


03

个人信息处理“必要原则”

——必要个人信息的界定

必要个人信息,是指保障App基本功能服务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个人信息,缺少该信息App即无法实现基本功能服务。对于非APP应用场景,则为行为人提供商品或服务所必须。具体是指消费侧用户个人信息,不包括服务供给侧用户个人信息。


>> 违反“必要原则”,过渡索取个人信息的情形


1.收集的个人信息类型或打开的可收集个人信息权限与现有业务功能无关;

2.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或打开非必要权限,拒绝提供业务功能;

3.App新增业务功能申请收集的个人信息超出用户原有同意范围,若用户不同意,则拒绝提供原有业务功能,新增业务功能取代原有业务功能的除外;

4.收集个人信息的频度等超出业务功能实际需要;

5.仅以改善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定向推送信息、研发新产品等为由,强制要求用户同意收集个人信息;

6.要求用户一次性同意打开多个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用户不同意则无法使用。例如:某自然人投诉停车收费软件违法获取车主信息案。


>> 常见类型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示例


1. 网上购物类: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收货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

2. 用车服务类: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使用共享汽车、租赁汽车服务用户的证件类型和号码,驾驶证件信息;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使用共享单车、分时租赁汽车服务用户的位置信息。

3. 无须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的APP类型

(1)女性健康类,基本功能服务为“女性经期管理、备孕育儿、美容美体等健康管理服务”;

(2)在线影音类,基本功能服务为“影视、音乐搜索和播放”;

(3)短视频类,基本功能服务为“不超过一定时长的视频搜索、播放”;

(4)新闻资讯类,基本功能服务为“新闻资讯的浏览、搜索”;

(5)运动健身类,基本功能服务为“运动健身训练”;

(6)浏览器类,基本功能服务为“浏览互联网信息资源”;

(7)输入法类,基本功能服务为“文字、符号等输入”;

(8)安全管理类,基本功能服务为“查杀病毒、清理恶意插件、修复漏洞等”;

(9)电子图书类,基本功能服务为“电子图书搜索、阅读”;

(10)拍摄美化类,基本功能服务为“拍摄、美颜、滤镜等”;

(11)应用商店类,基本功能服务为“APP搜索、下载”;

(12)实用工具类,基本功能服务为“日历、天气、词典翻译、计算器、遥控器、手电筒、指南针、时钟闹钟、文件传输、文件管理、壁纸铃声、截图录屏、录音、文档处理、智能家居助手、星座性格测试等”。


04

个人信息处理“公开原则”

1.在APP中制定隐私政策,并且隐私政策包含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规则;

2.在APP首次运行时须通过弹窗等明显方式提示用户阅读隐私政策等收集使用规则;

3.隐私政策等收集使用规则易于访问,判断标准:进入APP主界面后,最多4次点击等操作便能访问到;

4.隐私政策等收集使用规则易于阅读,如文字大小疏密、颜色浓淡适当。字体清晰,提供了简体中文版等。


05

个人信息处理“明示原则”

个人信息处理“明示原则”,即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1.逐一列出APP(包括委托的第三方或嵌入的第三方代码、插件)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等;

2.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发生变化时,应以适当方式通知用户,适当方式包括更新隐私政策等收集使用规则并提醒用户阅读等;

3.在申请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或申请收集用户身份证号、银行账号、行踪轨迹等个人敏感信息时,应同步告知用户其目的,且易于理解;

4.有关收集使用规则的内容清楚明了、语义简练,不能晦涩难懂、冗长繁琐,不得使用大量专业术语等。


06

个人信息处理“处分原则”

——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处分原则贯穿于个人信息收集、第三方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公开披露等各环节。


>> 个人信息“收集”反面示例


1.征得用户同意前就开始收集个人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

2.用户明确表示不同意后,仍收集个人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或频繁征求用户同意、干扰用户正常使用;

3.实际收集的个人信息或打开的可收集个人信息权限超出用户授权范围;

4.以默认选择同意隐私政策等非明示方式征求用户同意;

5.未经用户同意更改其设置的可收集个人信息权限状态,如APP更新时自动将用户设置的权限恢复到默认状态;

6.利用用户个人信息和算法定向推送信息,未提供非定向推送信息的选项;

7.以欺诈、诱骗等不正当方式误导用户同意收集个人信息或打开可收集个人信息的权限,如故意欺瞒、掩饰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真实目的;

8.未向用户提供撤回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的途径、方式;

9.违反其所声明的收集使用规则,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 个人信息“提供”反面示例


1.既未经用户同意,也未做匿名化处理,APP客户端直接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客户端嵌入的第三方代码、插件等方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2.既未经用户同意,也未做匿名化处理,数据传输至APP后台服务器后,向第三方提供其收集的个人信息;

3.APP接入第三方应用,未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应用提供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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