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网络侵犯名誉权如何处理?辉腾律师为您解答。
本篇文章将从处理方式、处理难点、赔偿内容、法律依据四个方面作出解释,请您继续往下看吧!
01
处理方式
(1)和侵权者协商,要求侵权者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2)要求网络服务商删除侵害名誉权的信息,并且提供侵权人的信息,采取必要制止侵权行为,否则可要求网络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侵害名誉权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侵权人违法责任。
(4)侵犯名誉权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侵权人刑事责任。
02
处理难点
由于侵权证据难以固定和收集,名誉权案件的重点和难点在于准备侵权证据,以证明侵权事实。
对于网络证据,首先要进行公证,否则证据的真实性法院一般难以确认。
其次,要证明网络证据的关联性,但一般来说网络证据的关联性难以认定。网络证据的发帖人身份难以确定,一般要通过IP地址查明,无法查明的,仍然难以认定证据的关联性。
对于言语证据,主要通过录音、证人证言的形式固定和收集。当然,仅仅有录音,没有证人作证,录音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也是不够的。
对以其他侵权证据(如大字报、墙壁涂写等)主要通过提交证据原件、拍照、公证等形式固定和收集。
03
赔偿内容
1
财产损害赔偿
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
另外,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
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
2
精神损害赔偿
侵害名誉权造成的精神损害,应包括受害人的名誉利益毁损和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精神痛苦两部分。
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04
法律依据
0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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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二十八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侵权责任】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0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0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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