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佳乐窗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乐公司)与重庆欧赛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赛亚公司)、冯某某、被上诉人曹某某侵害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落下帷幕,重庆辉腾律师事务所张小晓律师担任欧赛亚、冯某某和曹某某的代理人。
案件简介:原告佳乐公司诉欧赛亚公司、冯某某,曹某某侵犯其专利权,一审判决被告欧赛亚公司、冯某某及曹某某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专利权的产品,并赔偿原告50万元。 收到一审判决后张小晓律师即决定提起上诉。他查阅各种资料,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二审判决出来后,一切终于尘埃落定。二审程序以“ 欧赛亚公司、冯某某、曹某某在本案中不承担专利侵权责任,驳回安徽佳乐窗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裁判结果最后的反转,少不了最高法院的公正审判,也离不开张小晓律师丰富的法律知识底蕴及辛勤劳累的汗水。向法律人致敬!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重庆辉腾律师事务所”2022年7月6日文)